- 交通新規(guī):考駕照道路考試預約不得超5次
- 來源:賽斯維傳感器網(wǎng) 發(fā)表于 2012/10/9
為增強考試的針對性和實用性,123號令對小型汽車、大中型客貨車的考試項目進行了調整,確保更多小汽車駕駛人考試合格后能夠獨立駕車上路,提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應對復雜條件的能力。其中:將科目一理論考試拆分為兩部分,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(guī)、交通信號、通行規(guī)則等知識,仍作為科目一;第二部分作為安全文明駕駛考試項目,在實際道路考試后進行,考核安全文明駕駛要求、復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等,加深駕駛人對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的理解記憶。
對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,在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中,增加模擬高速公路、雨(霧)天、濕滑路、緊急情況處置等考試項目,提高了考試針對性和考試難度。調整后大中型客貨車科目二考試由原來的“訓練10項、考試6項”修改為“訓練、考試均為16項”。在科目三的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中,增加山區(qū)、隧道、陡坡等復雜道路考試,并明確大中型客車考試里程不少于20公里、牽引車和大型貨車不少于10公里。
據(jù)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,此次小型汽車駕駛人的考試項目調整突出了實際駕駛中的實用性,取消小型汽車樁考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、通過連續(xù)障礙、單邊橋等現(xiàn)實生活中應用性不強的考試項目。調整后,小型汽車場地考試項目由原來的“訓練10項、考試4項”改為“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”,即倒車入庫、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、側方停車、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。場地考試中用標線替換現(xiàn)有的標桿,更加貼近實際道路場景。
同時,為確保駕駛人培訓、考試質量,建立了考試培訓質量公告制度和違規(guī)考試發(fā)證責任追究制度,設置考試工作紀律“高壓線”,明確民警違規(guī)考試發(fā)證的法律責任,并規(guī)定對3年以下駕齡的駕駛人發(fā)生交通死亡事故的,倒查考試發(fā)證民警的責任。
■解讀
用標線替換標桿以防應試教育
科目一考試分成兩次進行
公安部表示,目前的科目一主要考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、惡劣氣象和復雜道路條件下安全駕駛、緊急情況臨危處置、事故急救和危險物品等內容,但由于初次申領駕駛證的人對車輛駕駛和道路通行沒有實際認知,只能靠死記硬背,理解不深,影響了培訓和考試的效果。同時,原來設置的客貨車專用試題數(shù)量少,因此需要增加考點,全面考核駕駛人的安全文明駕駛意識和技能。修改后,科目一第二部分將作為科目三中的一個考試項目,放在實際道路駕駛考試后進行,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再另外收費。考慮到學員考試科目一時基本沒有實際駕駛操作經(jīng)驗,待學員考完科目三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,對駕駛操作有了直觀認識,此時考試安全文明駕駛常識,可以使學員結合駕駛培訓考試經(jīng)歷進一步加深對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的理解和應用。兩部分的考試試卷滿分均為100分,90分為合格。
大中型客貨車考試難度增加
公安部表示,近年來,大中型客貨車在急彎、陡坡、冰雪濕滑等危險路段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頻發(fā)。分析2011年發(fā)生的2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,有24起是在惡劣天氣和復雜路況條件下發(fā)生的,占81.5%;有14起是由于駕駛人在緊急情況下采取措施不當造成的,占51.9%。在公安部組織的社會調查中,有70.9%的調查對象認為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,應該考試模擬高速公路、連續(xù)急彎山區(qū)路、雨(霧)天、濕滑路、緊急情況處置等內容。此外,國外許多國家十分重視危險路段駕駛意識和技能的考核,芬蘭、瑞典等國家進行冰上駕駛技能的培訓和考核。
小型汽車優(yōu)化科目二考試項目
根據(jù)以前的規(guī)定,小型汽車科目二訓練項目共10項,考試其中的4項,必考項目為樁考、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、側方停車3項,其他項目中隨機選考1項。公安部表示,通過調研發(fā)現(xiàn),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存在部分考試項目針對性不強,如通過連續(xù)障礙、通過單邊橋等現(xiàn)實生活中已不常用。123號令優(yōu)化了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項目,簡化了小型汽車樁考考試線路,改為倒車入庫,取消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要求,將百米加減擋、起伏路行駛等兩個項目調整至實際道路駕駛考試中。
在科目二場地考試中,將用施劃標線替換現(xiàn)有的標桿,防止考生以標桿為基準點背口訣應試,使考試更貼近實際場景。
□小貼士
123號令推出6項便民措施
為更加方便群眾高效快捷辦理機動車和駕駛證業(yè)務,123號令推出6項便民服務措施。
1.駕駛證補換領、審驗和小型汽車駕駛證考試等業(yè)務向縣級車輛管理所下放。
2.核發(fā)和補換領駕駛證的時限由3日縮短為1日。群眾在駕駛證遺失或損壞后,在申請辦理補換證的當日即可領取的新的駕駛證,方便群眾駕車出行。
3.申領大型貨車駕駛證的年齡條件由21歲放寬至20歲。
4.考慮到一些群眾由于平時學習工作較忙,不能在2年內完成培訓和考試,將駕駛準考證明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,方便群眾通過法規(guī)知識考試后,有更充裕的時間參加駕駛技能培訓學習,參加考試。
5.推行互聯(lián)網(wǎng)、電話等遠程自助預約駕駛人考試服務,公開考試預約計劃、預約人數(shù)和考試人數(shù)。
6.規(guī)定異地從事營運的駕駛人和貨車,在備案登記一年后,可以直接在營運地參加駕駛證審驗或車輛年檢,避免群眾多次往返辦理業(yè)務。
□驗照
連續(xù)3年不驗照將降低駕駛資格
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每年參加審驗,但沒有記分的可以免于審驗。審驗時除審驗交通違法、事故處理,違法記分和滿分學習、申報身體條件情況以外,還要參加不少于3小時的法律法規(guī)、交通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學習,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。
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,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接受審驗,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(fā)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擔同等以上責任、駕駛證未被吊銷的,應當在發(fā)生事故的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接受審驗。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以及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(fā)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擔同等以上責任、駕駛證未被吊銷的駕駛人,參加審驗時只需填表自主申報身體條件情況,不必再到醫(yī)院進行體檢。但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駕駛人,還要按照原有規(guī)定期限,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(yī)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。
對發(fā)生死亡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、有記滿12分記錄或者連續(xù)3年不審驗的,注銷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,逐級降低其駕駛資格,最終只保留其小型汽車駕駛資格。
□實習期
實習司機上高速須有老司機陪駕
新政:除第一次領取駕駛證的人 以外,規(guī)定將增駕新取得大型客車、中型客車、牽引車等駕駛證的駕駛人一并納入實習期管理。實習期(一年)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,要予以注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。實習期駕駛人駕車上高速公路時,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。解讀:公安部表示,嚴格駕駛證實習期管理,有助于新駕駛人文明禮讓、安全守法駕駛意識和習慣的養(yǎng)成。我國法律規(guī)定了實習期駕駛人需要在車身后部粘貼實習標志等,但是在部門規(guī)章層面,沒有對實習期駕駛人的違法記分、審驗教育和駕車通行限制等方面做出細化規(guī)定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我國駕駛人以平均每年2000多萬人的速度快速增長,1年以下駕齡的實習期駕駛人肇事比率較高,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較為突出。截至2011年底,1年以下駕齡駕駛人達2613萬人,占總數(shù)的10.91%。但新駕駛人素質不高、安全守法駕駛意識不強等問題突出,2011年,駕齡在1年內的新駕駛人肇事21845起,占同期事故總數(shù)的10.47%,造成人員死亡5505人,占同期死亡人數(shù)的8.94%。今年國慶黃金周期間,駕齡不足1年的新駕駛人肇事導致的死亡人數(shù)占總量的16.2%。歐美等發(fā)達國家普遍對實習期駕駛人采取嚴格的管理措施。如英國規(guī)定領取駕駛證2年內被扣6分,注銷駕駛證,重新考試;法國規(guī)定實習期為3年,3年內只要被扣3分就要參加學習,扣6分則要重新考試。
公安部表示,為加強新駕駛人的管理,123號令擴大了實習期管理范圍,明確了實習期陪駕要求,并要求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實習期結束后,要參加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考試,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等。
□其他規(guī)定
道路考試預約不得超5次
根據(jù)新的規(guī)定,駕駛準考證明在有效期內,科目二、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約次數(shù)不得超過5次。每個科目考試不合格的,可以補考一次,即科目二和科目三各有10次考試機會。第5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,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?颇慷、科目三考試不合格的,重新申請考試的預約時間由20日縮短為10日?颇恳缓涂颇咳踩拿黢{駛常識考試沒有預約次數(shù)的限制,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,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。
“美國精量電子所生產的壓電電纜已經(jīng)廣泛的應用于機動車駕駛考試中,并取各大駕考系統(tǒng)的好評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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